1、绝缘电阻:
1)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镶嵌屏中非电连接的两个独立电路之间及各带电回路与屏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
2)在湿热条件下(温度40±2℃、相对湿度90%~95%、大气压力86~108kPa),镶嵌屏中非电连接的两个独立电路之间及各带电回路与屏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2、绝缘强度: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镶嵌屏中非电连接的两个独立电路之间及各带电回路与屏架之间,应能承受50Hz、交流试验电压1500V(有效值)历时1min、的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3、显示元件使用寿命:
a.灯光显示元件不小于17000h;
b.电磁翻牌显示元件不小于1×`10^5`次;
c.机械对位显示元件不小于1×`10^4`次。
4、电源:
a.额定电压220V,允许偏差-15%~+10%;
b.谐波含量小于5%;
c.频率为50Hz、时,允许偏差±5%.
5、亮度:灯光显示元件的亮度应均匀,通常不小于80cd/m2.
6、连续通电试验时间:灯光显示元件完成调试后,在出厂前进行不少于72h、的连续稳定通电试验,性能应能符合技术要求。